近日,香港考评局正式发布2027-2028学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(DSE)最新规则,核心围绕境外学校报考资质升级、考试诚信监管加码、语言科目扩容及自修生资格明确四大维度调整,一起来看看详细信息! 01 香港境外学校报考需双重认证 以往,境外学校只需证明自身受当地教育部门认可,且课程内容与香港高中水平相当,即可报名参与考试。 获得所在地的教育局或主管部门向香港教育局作出推荐; 取得香港教育局同意其参加DSE的批准; 已获考评局或香港教育局认可的当地当局批准开办DSE课程,并符合同等认证要求。 如有需要,考评局或会就学校参加文凭试的申请,咨询教育局及相关香港境外的教育局或部门,并获教育局同意。 这一规则与过往 “仅需证明办学资质和课程匹配” 的要求相比,实现了两地教育部门的协同把关,将淘汰办学不规范的机构。 需特别注意的是,该新规仅针对学校考生,内地多数以自修生身份报考的普高生不受此限制。 02 考生违规可被取消考试成绩 为确保香港中学文凭考试(DSE)的公平与严谨,考评局在2027年起实施的新规中,对违规行为的界定作出了更全面的界定。 在考生可被取消考试成绩的违规事项当中,「在报名表格内填报虚假个人资料」一项扩展成「于文凭试相关的服务中,制作、提交或使用任何虚假文书」,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资料及伪造文件。 这意味着,不仅报名时的个人资料必须真实,所有与考试相关的文件——包括成绩单、推荐信、在校证明等——均被纳入诚信监管范围。 例如,试图通过伪造成绩单或虚构推荐信以获取优势的行为,都将被视作严重违规,可能导致成绩取消甚至更严厉的处理。 03 自修生报考资格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,直接以自修生身份报考: ① 曾考过DSE; ② 或考试当年1月1日已满19岁。 特殊报考条件:若不符合上述直接报考条件,需提交“特殊报考申请”,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 ① 曾应考相当于DSE的公开考试,并能证明在该考试中达到适当程度,需由就读学校或相关考试机构提供证明文件; ② 在考试前一年已修毕或正修读等同香港中六(高三)程度的非DSE课程,需由学校提供证明文件,并证明学校已获得相关官方部门认可,开办等同高中程度的课程。 04 28年起丙类科目新增印地语 由2028年文凭试起,丙类其他语言科目将增设「印地语高级文凭考试(Advance Diploma in Hindi Examination)」,作为指定的印地语考试。
然而,根据考评局发布的新规,由2027年文凭试起,位于香港境外的学校如欲参与文凭试,必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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